11月26日下午,大皖新闻记者从被拐儿童家长雷武泽处获悉,人贩子王浩文拐卖儿童案将于11月28日上午10时,由四川省高院组织二审开庭。
王浩文二审即将开庭,被拐儿童家属提出“1元索赔”
26日下午,雷武泽向大皖新闻记者表示,他将赴现场去见证庭审,并向王浩文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。“要求公开赔礼道歉,并向我们夫妻俩赔偿寻亲交通费、误工费、精神伤害费各1元,共6元钱,‘1元索赔’有标志性意义,要让人贩子知道既要付出刑事代价,也要付出民事赔偿。”
一审时,王浩文仅认可3起拐卖儿童的事实,其余8起称自己未参与,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,王浩文不服提出上诉。
雷武泽说,对于上诉,他并不感到意外。在其心中,王浩文已经“死”了千万次,但现实中还没死,他要去二审庭审现场看王浩文如何狡辩,对自己的滔天罪恶有没有忏悔。同时也希望通过对人贩子的审判,让更多人知道拐卖罪给被拐家庭带来的巨大伤害。
据了解,2001年,雷武泽夫妇俩带着3岁的儿子雷岳川租住在岳阳老火车站附近的某货物中转站。10月9日清晨,川川被邻居苏某某带出去玩后失踪。从此,雷武泽一家开始了漫长寻子路。在寻子圈,雷武泽因其左边立起来的眉毛,被大家称为“雷公”。夫妻俩苦寻子多年,直到2023年才找到儿子雷岳川。
王浩文拐卖儿童11人,一审获死刑
11月26日,大皖新闻记者从南充中院作出的重审一审刑事判决书上看到,王浩文因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,其两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三年。
被告人王浩文系四川省渠县人,曾用名王维。法院判决书显示,王浩文在2006年、2015年已因拐骗、拐卖儿童多次入狱。
2023年4月法院认定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,判处死刑。宣判后,王浩文不服,提出上诉。四川高院以原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发回重审。
在重审阶段,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追加王浩文的遗漏罪行,被王浩文拐骗、贩卖的儿童从8名增加到11名。至此,王浩文前罪加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。
重审一审宣判后,王浩文不服,提出上诉,该案二审将于11月28日上午开庭审理。
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王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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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期解答解释落实:人贩子王浩文拐卖儿童案11月28日二审开庭,被拐儿童家长提出“1元索赔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