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
11月27日,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9岁女童被老师砸伤的事件进行了公开宣判。据相关人士透露,宋某明在庭审中念悔过书并多次道歉。受害人刘某辰的家属表示将提出抗诉申请。
庭审持续了四个多小时,宋某明在庭审现场身穿黑色西装外套,脚穿白色运动鞋,留黑色短发。在庭审中,他承认自己是故意扔出三角尺,导致学生刘某辰被砸伤,这一表述与起诉书中的细节相符。
宋某明在庭审中还再次提供了一份新的悔过书,并当庭宣读了这份两页纸的悔过书。此外,他还多次对家属表示歉意。
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宋某明有期徒刑5年,并禁止他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。
对于刘某辰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诉求,宋某明的辩护人认为,此事发生在学校内部,也是在老师管理学生时发生,该行为系职务行为,相关赔偿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。
由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、赔偿费用等达成一致并已履行,法院驳回了刘某辰民事赔偿的诉求。
刘某辰的父亲刘先生在庭审后表示,将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。
来源:极目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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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起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,提醒我们关注校园安全问题,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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