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供热设施在10月10日前全部检修完毕,相关部门和企业需提前做好设施检修和燃煤储备工作。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需达到100%,具备正常供热运行条件。同时,集中供热企业燃煤储备率需在10月20日前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量的50%以上。供热企业还需做好上水、试压、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,确保供热质量在10月20日全面达标,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提前供热做好充分准备。
供热服务将全面推行公示制,并公开24小时供热服务电话。供热企业需在居民区显著位置公示供热单位名称、供热时间、服务标准、服务电话等,并及时处理居民报修或投诉的问题。同时,国有大型企业如哈投集团、华电集团等将发挥示范作用,进一步强化管理,提高居民供热诉求办结率。
此外,供热企业还需做好应急准备工作,完善应急体系建设,制定应急处置预案,确保应急抢险人员、物资和工器具等储备,设置应急通信网络并保证24小时畅通。同时,各级供热监察执法部门、公安机关将加大供热行政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推迟供热、提前停热、抽条供热和盗用窃取热能热水等违法行为。
各区县(市)政府将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管理责任状,对供热安全、供热质量、燃煤储备、供热投诉及办理情况、环保工作、供热应急处置等进行详细规定,并对供热企业进行月度和年度考核。同时,市、区县(市)供热管理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供热质量不达标的供热单位,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。供热行业协会将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,全面开展供热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工作,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。
来源:极光新闻 东北网
(配图:一张哈尔滨市冬季城市供热工作的宣传海报,上面显示了供热设施检修、燃煤储备、供热服务等关键信息,并配有温馨的提示语,如“温暖过冬,从供热开始”等。)
转载请注明来自博远海外通,本文标题:《新奥精准资料免费公开,解答落实:涉及供暖!哈尔滨市发布通知 》